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从苏联移植了“国有制经济”模式,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和“改造”民族中小资本,建立了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农村人民公社,消灭了个体资本的经营方式,建立起了“计划经济”体制。

城市的殡葬设施(残仪馆、火葬场、公墓等)均属国营企业性质的单位,实施如下管理模式:

1.用工形式。均为国营企业固定工,称“铁饭碗”。

2.工资待遇。按参加工作的年限,拿同样的固定工资,称“平均主义”工资。

这样,文化素质高的人一般都不愿意在滨葬单位工作,他们会通过各种关系“跳出”葬单位。殡葬行业就逐渐聚集了一群文化层次非常低的职工群体,殡葬行业的国营企业体制就成了一个“淘汰精英”的体制,这无疑加剧了殡葬行业的落后。而且,平均主义导致大家缺乏工作积极性,“能不做的尽量不做”,殡仪馆也仅仅是一个火化遗体的场所,称为“火葬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