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衣孝布是可以直接带回家的。这个问题的提出,我认为是因为现在生活普遍比较富裕,至少也是过着不愁吃不愁穿的日子,孝衣孝布对现在的人没有多大用处。

孝衣孝布

现在的年轻人看到那些孝衣孝布,就与去世的老人联系在一起,心存忌讳和害怕,想赶快脱手,可又不懂传统的丧葬文化,拿回家觉得不适合,扔掉了又怕触犯老规矩,左右为难。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也证明现在的年轻人对传统文化心存敬畏,才处于这种犹豫不决的状态。

过去农村办完丧事后,对孝衣孝布的处理是有一定的规矩的,一些规矩显得特别“小气”,可能与旧时老百姓普遍贫穷有关。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过去农村在这方面的相关习俗。由于我国百里不同俗,我所介绍的不一定与读者家乡的习俗相同,那你就姑且作为一种民俗知识来了解。

孝衣包括衣、裤、鞋帽,也就是说穿戴一身白布(喜丧,如九十岁以上有的地为红布)。老人去世后,一般只有参加丧事的晚辈才穿孝衣,有的地方是三服以内,有的地方是五服以内,还有的地方是八服以内,其中包括女儿女婿、侄女婿及他们的儿女等。这与家族内部定下的规矩有很大关系,也与地方风俗有关。其他的晚辈,如比去世老人年纪小的平辈近亲发孝布,比去世老人辈分高的近亲,或者是平辈且年纪要大的,是不可以发孝布的。扶柩(抬灵枢)的人每人要发一块孝布(不受辈分和年龄限制)。孝布在丧事结束后,都是自行处理,孝衣则由孝家收回存放,三年内的清明前“挂畲”(祭坟)之日,孝家依然要穿孝服,此为守孝三年之意。三年后称为“挂清”,就不用穿了。对孝服的处理各地有差异,有的地方把孝服放在箱子底收起来,有的地方办完丧事就拆掉做鞋子、内裤、布袋子、抺布或拖把等。

中国南方有的地方旧时有借孝衣的习惯,如湖南的湘中地区农村就是如此。这些地方的人家办完丧事后,孝衣一般不作处理,而是收起来放在箱子里,或者专门的布包裹里。如村里再有老人去世,一般就相互借用。这种情况与农家的桌子、凳子和碗筷一样,平时有红白喜事邻里间相互借用。这习俗可能与旧时的经济状况有一定关系,那时缺衣少食是常有的事,对衣食之物特别珍惜。比如,旧时老人去世后,除了穿着入土的衣服外,一般只象征性地烧一到两套,其它的衣服还得留给活着的后人继续穿,有的家庭一件衣服三代人穿,直到破烂得不能再穿为止,而破布还要用来做鞋子,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如今,老人去世后,按传统习俗,除了留几件衣服放着作纪念外,要全部烧掉,或者是扔掉,没有人肯穿这种衣服了。这也就是说,社会的发展往往能改变一些旧的习俗。现在的人不穿去世者的衣服是因为不缺穿,工业发达了,各种衣服多的是,又好又便宜,而过去的人则是没衣服穿,太穷了,每添置一件衣服都不容易。

由于旧时布料很珍贵,那时的人是舍不得把孝布扔掉,也舍不得烧毁,由此还衍生出了一些玄乎的说法。过去到办丧事现场的人,只要是符合发孝布的人,都要发,不能遗漏,否则得不到孝布的人就会生气,甚至认为是孝家瞧不起人。孝布的一头缝了帽子,大多戴在头上,将老人送到墓地后要立即扯下,并将帽子撕开,将孝布卷起来。没有穿孝服习俗的地方,戴孝布的孝家则要把孝布卷在头上。按民间说法,孝布可辟邪,一定得拿回家里,也有的说把孝布拿回家,去世的老人才会保佑戴孝人以后不出事,等等。我想,这些都是民间编造的迷信说法,主要是那时的布太珍贵,拿回家里用处很多的缘故。

过去,在一些农村,也有一些不懂事的小孩把孝布随手扔掉,扔在自己的地头上倒不要紧,如果是扔到别人的地头上,包括山、田地、院内外,这是犯忌讳,别人知道是谁扔的会来找麻烦。因此,旧时的孝布是不能随便乱扔。

也许是现在的人很感觉到年轻人对孝布的恐怖和尴尬心情,也知道现在的年轻人不管什么传统习俗,不喜欢的东西随手就扔掉了,造成一种不必要的浪费,再说孝布对现在的人确实没有实用性了,因此,发孝布就悄然进行了改革。放孝布改革最先是城镇居民,后来影响到了农村。这种改革总共有两次大的变化。第一次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不是与去世老人的很亲晚辈,可戴可不戴孝的人,不再发孝布,而是发一条毛巾和一块肥皂(或香皂),客气的孝家外带一包香烟,后来发展到凡是来参加吊丧的人每人发一份,扶枢的人也不再发孝布,也是发毛巾肥皂。第二次是本世纪初,也许有人认为毛巾和一块肥皂还是太麻烦了,还可以简便些,于是就有人开始发小红包,金额与毛巾和肥皂价钱大体相当,直到今天很多地方已采用了这种办法。这样,人们就不用为处理孝布而操心了。至于一些非发孝衣孝布不可的人,如何处理掉好,现在习俗变化也很大,只要不触犯地方人的忌讳,不影响别人的心情和感受,怎么处理都行。总而言之,民俗文化是长动不息的,民俗文化中的丧葬文化随着时代的发展,并非一成不变,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