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年纪很大的老人去世,人们就会安慰他的家人,说老人家能活到这个岁数才走,这算是喜丧,应该为老人家高兴才是。而很多家属确实也会将这样的丧事,当做喜事来办,请来乐队敲锣打鼓,大摆宴席,办得热热闹闹。

喜丧

难道年纪很大的老人去世,就都算是喜丧吗?在专门记述民间掌故遗闻的清朝《清稗类钞》一书中,有这样的记载:“人家之有丧,哀事也,方追悼之不暇,何有于喜。而俗有所谓喜丧者,则以死者之福寿兼备为可喜也。”可见,古人认为“福寿双全”的逝者,才算是喜丧。也就是说去世的老人若满足了:“全福、全寿、全终”这三个条件,那么其丧事就可以称为喜丧了。

然而多少岁的人故去才能称作“喜丧”呢?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一下:

(一)全福。中国人自古讲究的“福”,与钱财多寡无关,而是说家庭繁盛、亲人和睦、子孙孝顺。何为“全福”呢,一则是完成了给父母养老送终的责任,二则自己后继有人,子孙香火不断,那么这个人就算是有福气,可称为“全福”。

(二)全寿。有寿的岁数是多少,七十七岁叫喜寿,八十八是米寿,九十九为白寿,一百零八为茶寿,一百二十称为天年,有寿之人才能成为喜丧,亡人满八九十岁,甚至突破百岁大关,低也须超过“古稀”(七十岁)之年。年纪越大、越老,越符合“喜丧”的条件。故其全称为“老喜丧”。逝者年满八九十岁以上,这在平均年龄只有三四十岁的古代,是极为少的,当年清朝康熙、乾隆两朝举办千叟宴,从全国邀请来的65岁以上的老人也不过一两千人。如今医学发达,人们也重视养生,平均寿命已经达到了76岁,所以现代人达到“全寿”者还是很多的。

(三)全终。其实就是“善终”,意为圆圆满满地结束了一生,有一个良好的结局。民间以为,逝者生前积德行善,广做功德,临终则不受病痛的折磨,甚至“无疾而终”,自然老死。此即被视为“喜丧”的根本条件。

如果只具备上述一、二两项条件,但不是正常死亡的,如意外的天灾人祸致死,则不能算作“老喜丧”。

其实所谓的喜丧,根本原因还是人们出于安慰逝者亲属的一种说辞,目的是为了让他们节哀,毕竟逝者已矣,而生者仍要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