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住宅的使用权期限为70年,墓地也一样有使用期限,不能无限期拥有它。我国的公墓有两种,一种是面向农村村民的公益性公墓,另一种是面向城镇居民的经营性公墓。经营性公墓提供有偿服务,属于第三产业。关于墓地所占土地所有权的问题,1992年颁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丧主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这意味着,购买墓地后只存在租赁关系,没有产权关系,购买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墓地

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有媒体报道称“墓地的使用期限为20年”,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致,所谓“20年”的说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长,其土地上的墓地使用年限应自动延长。 

所以说人们购买的墓地是有使用期限的。按照规定,文库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这是从保护群众利益和方便群众缴费的角度提出的限制性缴费周期。购墓者在签订墓地使用协议时,一定要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护墓费的缴纳周期、价格以及各自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对不履行协议的一方,另一方有权根据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