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元氏县神岩山公墓购墓须知:
一、墓地证应由逝者家属持有,并作为公墓区域内进行祭奠活动的凭证。
二、在公墓内安放安葬骨灰须遵守国家有关殡葬法规规章,文明节俭办丧事。
三、凭火化证购买骨灰格位或墓穴,使用年限原则上20年为一个周期,公墓内禁止搞封建迷信活动。
四、严禁个人自行转让或买卖格位和墓穴。
五、骨灰安放安葬后须按期缴纳管理费,逾期不交纳的,公墓不再承担管理义务,超过一年仍不交管理费也不迁走的,即视为无主骨灰,公墓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在保管期内因公墓意志以外的人为原因造成格位墓穴被损,公墓负责对格位墓穴免费维修,如格内墓穴内骨灰散失,按《河北省殡仪馆公墓业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处理,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造成格位墓穴被损或毁坏,公墓不承担责任。
七、因故需要迁走骨灰的,公墓将退返剩余的管理费。
八、其他有关事项:本证要妥善保管,如果遗失应及时通知公墓,并持个人申请、身份证、所在单位或(居委会)等出具的有效证明到业务部门办理补证手续。
以上是河北省民政厅颁发的《骨灰安放证》里的安放(安葬)须知,此证是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殡葬管理的法规规章制作,是殡葬管理部门规范管理的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