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买完墓地后要退,要根据你们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条款进行约定。若有明确规定,那你就要多付10%的首付款,否则是你方违约;若无规定,你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所付首付款。但是法律规定是不能转让的,也就不具备投资价值。国家殡葬改革条例规定,公墓是不允许转让的。
2008年12月,《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再次在沪上征求意见,再次明确墓穴使用年限为20年。而福位只需向寺庙捐献小额功德金用来建设寺庙,寺庙就可以回赠给您福位,而且是永久期限,捐建寺庙则善心功能无量,福位供养则庇佑子孙太平。
目前一线城市公墓供不应求,核心是土地资源的被严控,纵观这十几年的价格走势,我们不难看出,公墓价格绝对是没有回调的单边走势,但是,国家有明确规定,公墓是不可转让的,也就意味着在公开层面,公墓不具备丝毫的投资价值。那么我们再横向来对比一下地宫福位,临安天目山脚下的昭明寺福位已经捐献回赠完毕,平均捐赠价也从最初的3万到目前十几万的报价,依然一位难求,这只有短短的几年时间,升值好几倍,类似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