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注意到许多网络媒体报道北京墓地使用年限只有20年,在这里小编要澄清一下,这是错误的,小编查看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并咨询了北京市殡葬管理处的工作有人,详细的清晰的知道了墓地使用年限的规定,以及续交问题,下面小编就解释给大家:

相信很多人都以为自己购买了公墓,使用期限应该就是50年或70年。但是日前在北京、山东等地区出现了,第一批次的20年催缴墓穴费的高潮。至今,有数万个墓穴面临续交问题,至于到期后,由于联系不上亲属导致变成无主墓的这些墓穴,陵园方面表示将会做出相应处理。至于为何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上海万豪实业的编辑带领大家一起来了解下这个在中国墓穴使用的一些问题。

关于墓地你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

法律有明确规定就是,土地只有两种所有制。即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制。土地不能自由买卖,只有国家可以征用农民集体土地。所以,墓地不能买卖,只能租用。

而你购买公墓墓地在证件齐全的情况下,你也只有一个使用权而已。而这个时间年限则和这个公墓的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也就是50-70年。所以大概买下这块墓地后,你相当于租用了这个墓地最长70年的使用期。你并不拥有这块墓地的所有权,所以你没有权利自行买卖或者转让的权利。

为什么墓地只让“住”20年了?有规定吗?

既然明白了,购买下公墓,你只是拥有了使用权,并且你还只是租赁之后。那为什么最近有一个20年“到期”了呢?其实这是媒体的误读的,媒体纷纷是说:“墓地的使用期限为20年”,这个说法确实是错误的。正确的解读是:“20年是墓穴管理费的收费期限,而非墓穴租约期限”

换句话说就是:最长为20年一个周期,你需要给公墓缴纳管理费。也就是,当初你购买下这块墓地的时候,所有的费用已经包括墓地管理费,而这最长只帮你打理20年。你或许会说怎么能这样?但是人家这个是有文件规定的:1998年民政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则规定,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

如果无法联系上亲属,或者是一些无主墓怎么办?

有关公墓的负责人表示:如果到期持续无法联系上,将被作为无主墓处理。届时将把那些公墓里面逝者的物品取出,并采取绿色殡葬的方式下葬,尊重逝者。

这位负责人建议,今后应该立法明确公墓价格构成和墓位使用年限,规定墓位使用年限应根据公墓用地的使用年限确定,格位租赁期限由当事人约定;规范公墓墓位销售或格位租赁合同,明确墓位使用或格位租赁一次性交纳的费用及收费项目构成,消除公众对墓位“最长使用20年”的错误认识;明确墓位维护管理费的交费周期可由当事人约定,维护管理期限届满可续交维护管理费,不续交的,公墓经营者不再承担维护管理责任;明确墓位维护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墓不因墓位全部开发售完后无人承担日常维护管理责任。

绿色殡葬不收费还有补贴

由于城市用地越来越紧张,公墓的数量又有限。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积极推进殡葬行业的深化改造,向国外学习优秀的殡葬管理经验。现国家民政局等积极推进绿色殡葬相关宣传和落地实施。

绿色殡葬不仅从实地解决了墓穴问题,还保护了生态环境,另外现大力推广阶段不仅许多费用减免而且,不同地区政府还给予了相应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