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培植(1917、2—2006、12),男,陕西省宜君县人,曾任农业部副部长。 

在创办事业方面,1948年开辟北大荒,创办了第一批国营农场,创办了乡镇企业,创办了发办教育,作为政协委员提案和报告建议促成了“农业基本法”、“草原法”、“森林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起草和通过。

他一生坎坷,对敌斗争时九次被捕被扣,十次遇险;在党内历经“肃反运动”、“抢救运动”、“三反运动”、“反右派”和文革中抄家、专政,进五七干校等;被打成右派撤职,开除党籍降职五级,身处逆境二十多年,但始终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保持了“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的高风亮节,。

离休后,刘培植又投入到了新的社会工作中,经常深入基层工厂、农村调查研究,直接向党中央、国务院,人大、政协等提出多项建议和意见。并根据自己几十年的革命经历,著书立说,发表出版了二十三本(一千多万字)著作,其时间跨越两个世纪七十多年,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教育、民生、民情等多方面,为社会留下了一笔丰富的精神财富。同时还热心社会公共事业,兼任了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副主席、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副会长、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委员会主任、中华民族团结友好协会副会长、中国农民企业家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农村人才研究会会长、中国农村经济学研究会会长、《人民公仆》编委会荣誉顾问、中国甜菊协会理事长、中国教育电视台《专利档案》栏目高级顾问、陕西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名誉会长、张学良及东北军军史研究会名誉会长等几十个社会职务。

2006年12月15日20时27分在北京医院逝世,享年90岁。后安葬于北京八达岭陵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