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念(1909~1992)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
主要职务: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1909年生,湖北黄安(今红安)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领导家乡农民参加黄麻起义。先后任中共黄安县区委书记,黄安县工农民主政府主席。1931年后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团政委、师政委、军政委。为创建中国鄂豫皖和川陕革命根据地作出了贡献。1935年参加长征,率领第四方面军的先头部队攻克四川省西部的懋功,同第一方面军会师。1936年第四方面军的一部分在甘肃渡黄河西进,组成西路军。1937年率西路军余部转战到新疆。同年底到达延安。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河南省委军事部部长,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司令员、新四军第五师师长兼政委,中共豫鄂边区委员会书记,创建了豫鄂边区抗日根据地。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原军区司令员,中共中央中原局副书记。领导了中原解放区的自卫战争。1945年当选为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1946年奉命率部到鄂、豫等地区坚持游击战争。1948年任大中原军区第二副司令员、中原局委员,协助刘伯承、邓小平进行军事和政治工作。
建国后,历任湖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中共湖北省委书记,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席(1950年─1954年),中共武汉市委书记,武汉市市长(1953年—1954年),中共中央中南局副书记、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1954年任国务院副总理(1980年辞),兼任财政部部长。1956年后连续当选为中共第八至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1958年5月增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书记处书记。1962年兼任国家计委副主任。1969年4月当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文革”中,协助周恩来总理主持经济工作。1976年10月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中起了重要作用。1977年当选为中共第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副主席。1982年当选为中共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常委。
1983年6月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88年4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政协主席。1989年当选中国贫困地区发展基金会名誉会长。
1992年6月21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3岁,后葬于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